你这是啥眼光啊?怎么找这么个玩意儿呀?还打人。这不是家暴嘛?你怎么能忍啊?
我觉得你和他已经说不通了。。我有两个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一。你继续忍。但是要有技巧。。我举个例子说明你听。你抽一天。给他做点他喜欢吃的菜。把他心情稍微哄好一点。你在他吃饭的时候去床上躺着。然后你偷偷的把大剪刀放在你俩睡觉的床上的枕头下。一定要露一点点出来能让他看到。。然后就装睡。这个男的进来一定会看见大剪刀的。他心里会发毛。心里一定会想东想西的。你也不管他。装着睡着了说梦话:我是女人。打也打不过你。骂也骂不赢你。但是你总要睡觉。总要吃饭嘛。那一天老娘实在忍受不了劳资就跟你一起同归于尽。老娘把老二给你剪了,我看你还怎么能。你不是要打我吗?你再打劳资就给你饭里放老鼠药,看你死不死;你就这样重复的说。一定要装的像睡着了说梦话哈。。。整不过你老娘就吓死你。
二。这个方法最为保险。也比较可靠。。你找个律师。起诉家暴离婚。。最好能让他一无所有。
这样的人渣千万不要有一点同情心。。
真的要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协商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一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要选择前一种,那是要双方协商好,写好协议,共同去民政局办理的,这个对方要是不同意肯定这条路走不通,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这个不是他去不去的事了,如果法院开庭通知他去,他不去可以缺席判决的。
关于诉讼离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您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离,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法院不会判离。起诉离婚主要需要以下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存在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会直接判离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想要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就被人民法院直接判定为离婚,需要在证据上做好功夫,最好是符合人民法院所提出的这五种情况。
我跟你说这种人,你赶快和他离婚,我的天呐,按理说二婚的人应该更懂更懂得婚结婚的不容易,性格不合,那就不在一起不就可以了吗?关键是打你就麻烦了,这句家暴知道吗?家暴他不肯离婚,你怕什么呢?你去找你们当地的保护妇女,那个叫什么协会找他去,他没有单位吗?单位去单位没有工会啊,我觉得你好怂,怂怂,这边问别人
都是草率惹的祸!
已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为啥不能变得成熟一点呢?在没有了解清楚对方的前提下就结婚呢?
再婚家庭,尤其是双方都是再婚者,要想婚姻幸福,必须学会理解,容忍,和沟通!
在这段感情里,你要懂得自律!也就是说,在你日常生活中,要避免提及前任的任何话题!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他的怀疑!
夫妻吵架很正常,但是,他要是无理找茬骂你,甚至打你,坚决不能容忍!因为你的容忍只会换来他的得寸进尺!
开始一段感情不容易!不要轻易把离婚二字挂在嘴边!
当然了,如果实在过不下去,就不要勉强!他不愿意离婚,你也可以起诉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