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有个孩子,没结婚,现在如果其中一个要结婚,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或重婚罪什么的吗

2024年11月17日 05:43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没有领取结婚证就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谁要结婚都是自由的,自由协商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同居关系纠纷,
如果因财产、孩子抚养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
分手没有损失赔偿,也不构成重婚。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抚养费。到高中毕业。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网友(2):

此类情况,需要双方同居是否满足事实婚姻的认定,
如果属于事实婚姻,对方可以提出诉讼,主张赔偿,以及追究对方重婚的法律责任。
如果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认定,双方不是夫妻,各自男婚女嫁是合法的。但是,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双方协议分手,需要协议子女抚养权归属,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网友(3):

要结婚,不等于已经结婚。重婚罪的前提是两个婚姻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