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苏大教育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的合法培训机构只能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有关行政部门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处理。
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苏大教育是合法正规的培训机构,是经教育部批准社会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