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5000万左右要交百分之几的个人所得税

2024年11月21日 17:0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居间费用属于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是按次扣除20%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5000万*20%=1000万,5000万的居间费需要缴纳1000万元的个税。

扩展资料

个税可以减免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网友(2):

你是个人收入5000万的居间费的话,要交40%的个人所得税哦。如果你是有限公司,也差不多40%以上的税。
你这么大的金额建议找专家做纳税筹划,因为针对居间服务费,纳税筹划后总税负大概在4%-10%左右。打用户名可以给你方案。

网友(3):

对于年新5000万元在不考虑“三险一金”因素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根据发放方式不同,而出现不同应纳税额。现分析计算如下:
第一种情况:将5000万元按月平均发放。
1、 月发放数50000000÷12=4166666.67
2、 月应纳税所得额=4166666.67-3500=4163166.67
3、 月应缴税额=4163166.67×35%-5505=1451603.33
4、 全年应纳个税额 1451603.33×12=17419240

以年薪100万
第二种情况:来算平时月度发58万元,年终一次奖金发放42万元。
那么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1.月度累计应交个税[(580000÷12-3500)×35%-5505] ×12=122240
2.年终奖应交个税420000×25%-1005=103995(依据国税发[2005]9号方法计算)

合计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12240+103995=226235元。

采用第二种放方式比第一种少交个税269240-226235=43005元.

所以,对于年薪制收入如何选择发放方式,有较大的税务筹划空间

网友(4):

如果是你个人收入,确定要按照劳务报酬加征10成缴纳40%的个人所得税。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