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比较法的操作步骤

2024年11月15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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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择标准岗位。在因素比较法中,标准岗位的选择是一项既困难又重要的操作。因为评价结果的的可靠性是以所选择的标准岗位为依据的。选择标准岗位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这些岗位必须具有代表性。这些岗位能表现出工作岗位的等级,并充分显示每一因素重要程度的不同等级;同时在确定的范围内能够准确的给予定义。
2、 根据这个标准岗位建立起来的等级必须能被大家所接受。即能成为建立全新的工作等级工资制的标准,并且其工资同当地劳动力市场上相同工作的工资不能差别太大。
在实际采用因素比较法时,标准岗位数量的选取要恰当。如果太多,通过该方法对工作岗位进行排列所耗费的时间会很多;如果太少,测评结果的误差就会相对高些。一些专家认为,实行因素比较法至少要选择30个标准工作岗位。
3、 将标准岗位按照选定的因素进行排列。标准岗位被确定后,按照所选定的因素按相对重要程度依次排列,制定出标准工作分级表。排列工作由评定小组的每一个成员分别进行分级,然后将分级结果提交给评定小组做综合分析。
4、 将标准岗位按照选定因素确定工资额。对标准岗位进行排列之后,因素比较法直接对每一岗位确定工资额,即根据每个因素在该工作中的重要程度,按一定比例确定其相应的工资值。并据此对工作重新进行排列。
5、 对其他岗位进行排列。企业中尚未进行评定的其他岗位,与现有的已评定完的标准岗位进行对比,某岗位的某因素相近,就按相近条件的岗位工资分配计算工资,其累计后就是本岗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