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订立程序合法;
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中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经过公示。
二、达到严重程度
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
三、程序合法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用人单位的规章要合法,且经过了民主程序,员工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