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房屋修缮时需做如下会计处理:
1、将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若不提折旧则不设此科目)
贷:固定资产
2、结算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借:事业支出——维修费(若不计提折旧则计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货币资金类科目
3、交付使用后: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计入事业费支出科目,不计入固定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