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信用卡,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上写明由另一方还可以吗?生效吗?

2024年11月29日 23:3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是可以的,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合法文件,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信用卡欠款,除非有证据证明属于单方债务,一般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协议里约定由另一方偿还或者承担,属于夫妻对共同债务的处理,是可以的。当然,信用卡银行仍然可以起诉夫妻双方,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网友(2):

这个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个也只能对双方之间有效,也就是不能因为双方之间有这个约定就要求银行等债权人向另一方追讨债务,银行还是可以向信用卡持有人要求还款。

网友(3):

生效。离婚协议中有对财产和债务的约定,只要双方签字,即表示对财产债务的认可。

网友(4):

如果是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都认同了,是可以的!这跟婚内财产是一样的

网友(5):

如果双方自愿订立这样的协议,当然有效。但是银行不能从另一方账户划账,只能由另一方向信用卡持卡人账户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