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轻伤鉴定是假的怎么办

2024年11月19日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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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如果你对司法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依法要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岩扰槐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

扩展资料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李如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粗友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网友(2):

  重新申请司法伤情鉴定的条件与程序

  一、伤情鉴定

  液枝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

  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重新鉴定,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三、如何申请伤情重新鉴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四、申请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另外,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

  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已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后,需再次重新鉴定的,仍应当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鉴定。

  五、申请重新鉴定的费用如何承担?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5的规定,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陪埋简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应该提芦裤交给公安局哪个部门? 

  应向原办案机关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七、申请伤情重新鉴定后受害人如果不去做鉴定司法机关会怎样处理?

  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

  八、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在什么阶段提出?

  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对伤情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当然,越早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建议:具体如何操作,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做到心里有数。

网友(3):

如果你对司法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依法要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誉察隐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庆厅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没告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

扩展资料

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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