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依然在加工厂工作,或者离开加工厂不满1年,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索要工资:
一、向劳动监察投诉;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三、有欠条或者双方达成有支付协议加工厂没有依约支付的,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如果你已经离开加工厂满1年,且没有落款日期不满1年的欠条或者支付协议,已经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只能与加工厂协商解决。
可以讨回的,你一定要留着能证明你确是在这个公司上班的一些证据,例如打卡记录,公司报表,等,然后去找当地劳动部门帮你交涉
如果你一直在公司工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所欠工资,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但需要你能证明你劳动关系才可以,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起诉费10元。
到当地劳动人事局反映情况,要求协助解决工资问题,如果老动局解决不了,老动局会要求公安局治安大队配合,强制解决。
可以的,劳动合同需要在劳动局备案,并为员工缴纳社保才是有效的。所以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