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婚后在男方老家农村由我们出钱建房,宅基地之前是他父母的名字后来改成我前夫的了,

离婚后老家房子是否有他父母的一份
2024年11月16日 04:2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 我国不动产以登记为所有权转移原则,宅基地房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
2. 如果你们离婚时宅基地房还登记在你公婆名下:房子就是你公婆的财产,你们夫妻出的建房款,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借给他们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得建房款的一半。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是借给他们的,就是你们夫妻对公婆的赠予,离婚时你不能要求分割房子或者分割建房款 。
3. 如果房子在你们离婚之前已经转移到你前夫名下:这房子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与你前公婆没有任何关系了。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分得房子的一半。
4. 你问“离婚后那房子是否有他父母一份”:请参照二三的分析,确定在你离婚之前房子是否转移到你前夫名下。
如果房子是在你们离婚后转移到您前夫名下:房子是你前夫的个人财产,你不能分割,也与你前公婆没有任何关系。

网友(2):

情理上来说是有老人家一份的!法律上建议咨询律师!

网友(3):

肯定有份。他要赔偿的是你们共同出资,你掏的那部分。

网友(4):

这就得看当初盖房时他父母怎么说的,宅基地是让你们借用还是无偿送给你们的。如果前者,那就和他们有关,如果是后者那就没有他的关系了

网友(5):

这种情况两说着:如果在基地是前公婆的馈赠,在基地的试用期发生转移,这房子与逆钱公婆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如果是附条件使用,这房子你前公婆有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