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类商户的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现金分期业务按照实际办理金额计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年费、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其它各项费用,龙卡信用卡取现和还款;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交易;3.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以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4.购车分期、装修分期、车位分期、留学分期、教育分期、分期通、旅游分期、账单分期、消费分期业务;5. 卓越商务卡-单位商务卡各类消费;6. 银联确定的特殊计费类商户; 7.其他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不进行积分的交易或商户。
登陆建行信用卡官网,选择积分兑换--帮助中心--不计积分公告,就能看到“龙卡信用卡消费不计积分商户类别一览表(商户类别按照中国银联商户分类对照表)、“不计积分网上购物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类商户”、“未按银联规范设置参数不计积分商户”、“其他不计积分商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