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员工发生事故后,是社保局赔偿还是公司赔偿??

2024年11月16日 10:3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公司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公司只需要赔偿一部分即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是如果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公司支付。

  具体的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二、交通、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公司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工伤职工到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公司按照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伤要接受治疗的,停工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的可延长,但不超过24个月等等。

网友(2):

你好,如果单位为你缴纳工伤保险了,则其中的伤残赔偿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账户进行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的话,则赔偿是由单位支付。

网友(3):

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大部分由工伤保险支付(单位只承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用,达到伤残等级职工主动解除合同发给的一次性就业补助等等),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网友(4):

应由单位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依照《工伤条例》准备相应材料(可以拨打12333或到当地社保中心工伤科咨询具体材料清单),到公司所属社保中心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后,凭去医院治疗的药费单据,到社保中心工伤支付科室办理工伤费用报销即可。如果达到伤残标准,可以向工伤科申请伤残鉴定。

网友(5):

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大部分由工伤保险支付(单位只承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用,达到伤残等级职工主动解除合同发给的一次性就业补助等等),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大部分由工伤保险支付(单位只承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用,达到伤残等级职工主动解除合同发给的一次性就业补助等等),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