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03中10.3.7条的规定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出厂及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
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如果你单送质检的话可以需要留置1组就够了。
按规定每500M3留置标养、同条件试块各一级、组,每组六块,不足500M3必须按500M3计算。
两组抗渗试件(每500立方一组,每项工程不少于两组);杭压标养试件3组(100立方一组);同条件试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0块
取样方法:
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
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
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
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抗渗混凝土的抗压试块和普通混凝土的留置方法一样,另外还要留置抗渗试块,规格是150高、直径150的圆柱体,数量为不超过1000方情况下每100方留一组,超过1000方时,每200方留一组,一组3块。
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抗渗试块(每组6个试块),连续浇筑混凝土量为500立方以下时,应留置两组抗渗试件,每增加250-500立方时,应增加两组,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留置试件。抗渗试件以6块为一组,试件为顶面直径175MM、底面直径185MM、高150MM的圆台体,试件成型后24h拆模,然后分别进行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养护期不少于28d,不超过90d。具体可查看相关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