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提取本月应负担的银行借款利息3000元的会计分录这样编写行吗?

借:财务费用 3000 贷:应付利息 3000
2024年11月15日 11:4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预提银行借款的利息:
是指应由本期负担.但由后期支付的费用.
我们知道.银行借款的利息一般采用按季结算的办法.
为了正确核算费用支出和财务成果.企业或个人应于每个季度的前2个月预提应付利息.分别计入当月的[财务费用"账户.季末再根据银行转来的[借款利息通知单"作出调整. 这是季度结算的一个完整流程. 分录就是根据这个做的.
A.计算公式:
银行借款利息=银行借款月平均余额×月利息率 (公式1)
银行借款月平均余额=银行借款每日余额累计数(当月)÷30天 (辅助公式)
B.具体演示:
我们以7.8.9这三个月为一个季度结算.分录的生成应该是这样得出的:
[例如]①某商业企业7月份短期借款平均余额1 200 000元.月利息率7.5‰.7月份的应付利息为?
解答:根据已知条件.我们套用公式1.即
1 200 000×7.5‰=9 000(元)
根据计算结果作7月份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 9 000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9 000
②该企业8月份借款余额为900 000元.假定月利息率仍是7.5‰.那么8月份的利息为:(操作同上)
900 000×7.5‰=6 750(元)
根据计算结果作8月份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 6 750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6 750
③该企业9月下旬接到银行[借款利息通知单".三季度实际支付利息23 200元.企业实际支付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 7 450 (23200-6750-9000=7450)
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15 750 (6750+9000=15750)
贷:银行存款 23 200
慢慢看下来.就明白了.
实在不明白.可以死记步骤.其实就是套用公式.一样管用.
补充问题的回答:每个季度.只需前2个月预提应付利息.并分别计入当月的"财务费用"帐户. 就可以了.这两个月可以说完全是为第三个月的实际利息支付做准备.
第三个月.也就是银行季末结算的时候.你根据银行转来的[借款利息通知单"对"财务费用"帐户作出调整.计入当月的分录后.才会最终实际支付.
你的理解应该说是对的.
至于实际预提的时间.每个月末当天.得到银行借款每日余额累计数数据后.马上能算出预提利息.你先做入当月分录即可. 当天下午或次日上午.就要完成实际预提了. 我觉得不要拖.就算是用资金转帐的方式完成实际预提.也应该及早完成. 有的机构头两个月不发生实际预提.只生成当月目录.待到季末结算时才发生实际预提.然后马上支票转帐支付给银行了.

网友(2):

可以的,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其实可以直接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

网友(3):

计提时:
借 :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 3000
贷:计提费用 3000
还款时:
借:计提费用 3000
货:银行存款 3000

网友(4):

不对!应贷预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