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1 原始地质编录
原始地质编录是对地质现象记录和观察研究手段的记录,必须真实、客观、完整。
原始地质编录包括实测剖面、地质填图、探矿工程、采样的编录等。
原始地质编录必须经检查、验收,未经验收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利用。
6.7.2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是指文字、表格、综合图件的编制应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做到表格化、规范化、标准化。地质资料整理和综合研究应积极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数据处理和图件制作。
地质资料整理和综合研究成果,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方能提交编写报告。不合格的地质资料整理和综合研究成果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