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4年11月15日 03:5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能。

一、不能要求精神赔偿的原因: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事故能要求哪些赔偿

工伤赔偿包括: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 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七)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参考资料

华津网.华津网[引用时间2018-4-1]

网友(2):

发生工伤不可以申请赔偿精神损失。在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精神损失费一说。工伤后的补偿项目如下: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网友(3):

video_200417_20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