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一个人录笔录是不是违法行为?

2024年11月17日 19:4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是违法行为。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确定两名以上执法办案公安民警进行询问,出示证件,表明民警姓名和工作单位,填写询问的开始时间、地点,告知被询问人的权利和义务。

4:问明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询问案情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原因、后果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5:听取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客观记录,将询问笔录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向其宣读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核对询问笔录后,有更正或补充的,在修正处捺指印;核对无误的,应逐页签名捺指印,拒签的应注明。

6:办案公安民警在询问笔录上分别签名,有翻译人员的,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填写询问结束时间。

网友(2):

  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或录笔录时不得少于二人,一个人录笔录是违法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网友(3):

不是违法行为,是违反规定,笔录作为证据材料必须有两个人作笔录,一人询问一人记录才有效,否则无效,法院认定证据时应为无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