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

2025年03月15日 04:2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迁回农村。

1、但不能将“非农户口”变成“农村户口”了。不过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试点将“非农户口”和“农村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了,也就没有“非农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了。

2、如果你没有工作,在农村有地,有房子,或者是没有工作,父母有房子,你就要村委会开具一份证明,然后填写一份非农户口变更表,一级一级审批后方能更改和落户,但是,公安部门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必须要村委会和乡镇部门的同意入户的便函。

3、迁回农村并不意味着必然分到土地,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村委不可能再分配承包地给你了。

4、当然,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土地,村委可以考虑分配给你耕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网友(2):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农村挂靠(需要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户口在当地);
  3、但是当事人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参与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
  4、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网友(3):

能。但是需要缴纳农村增容费。几千块钱吧。主要还是村里同意。送点礼吧。不难办。

网友(4):

满足八种条件之一,非农户口可以迁回农村,这个好消息望周知1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