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从工伤保险基金出。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补助的费用。
1、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有的费用都是公司出,然后,公司再去社保局报销一部分费用。
你的生活费的说法不明确,
如果是指工资:工伤医疗期一般说工资待遇不变(法规上是说由单位给付工伤津贴,数额和受伤前工资一样)
如果是指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规定是社保给,但是必须是出院以后,工伤鉴定以后,办理工伤赔付期间才给付,时间上相对滞后。
工厂出
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