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2024年11月23日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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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也就是说上述4类财产是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使结婚后也不会改变其性质,是由个人所支配使用的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