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人在上下班时间出车祸了老板有责任吗?

2024年11月14日 13:0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有责任的,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关键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临时工下班路上受到工伤的,如果企业没有为临时工买工伤保险,就要企业自己承担临时工医药费。
法律分析
不管哪个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不论是企事业干部、技术人员等,在上班过程中因工而负伤,都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情况下,属于工伤范围的有: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受伤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单位从事有关工作受伤的、在工作单位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患病的、因工外出受到伤害及发生事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余情形的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网友(2):

您好,如果工人是在下班至回家的正常路途中出车祸的,老板是要负责的,但如果不是在回家的必经或者正常的路途中,老板是不需要负责任!关于交通事故详情了解请关注交通事故赔偿资讯微信公众号。

网友(3):

你好,工人在上下班时间出车祸,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正常的情况下,工人在上班和下班期间属于在工作的期间,这种情况老板是需要对工人所受的伤进行赔偿。也就是认定为工伤。

网友(4):

工人在上下班时间出车祸问老板有责任吗?那大庞统了,仔细分析和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的话,应是上下班途中非夲人原因造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才可认定工伤,这里要说明必须条件:交工伤保险的员工,上下班途中,非夲人原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所以上述提问只符合一个条件,是上下班途中,还不明该工人交工伤险否等三个条件符合吗?所以不能说老板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