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放弃不符点的行为,我们将释放单据,如果我们在释放单据前没有收到单据提交者提供的任何相反的书面指令。
这是拒付电里的话,或者信用证开立时开证行写在信用证里面的自我保护条款。
就是说,如果你的单据有不符点,我将保留单据等待你的指示,如果在收到你的进一步书面指示前,开证申请人接受了你的不符点,我们将释放单据给申请人。即使你随后要求退回单据,不肯再把单据给申请人,只要是我们释放前没有收到你的书面指令,我们银行也没有责任,我先声明一下,我会这样操作。这是UCP600规定的,不符点发生时,开证行决定拒付,必须有此声明并表明它将怎样做。很多开证行在信用证开立时也会将此条款写入信用证。
如果在单据释放前我们没有收到来自单据提交者(受益人)的任何书面异议
(这应该只是一段中的一小句吧~)
我行将在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时给它放单而不再联系寄单行,除非在此之前已从寄单行处收到书面的相反指示。
这是开证行在对议付行说的话,如果单据出现不符点,它将如何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