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法院又把人送进看守所这是怎么回事

2024年11月17日 16:0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符合条件就应当羁押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网友(2):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民间误传的“不起诉”、“不判刑”。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司法机关为了你逃跑影响正常结案而采取的措施。根据涉案一千多元来看,量刑会很轻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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