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接受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参加考试合格后,一般3个月左右可以拿证。
关于继续教育:
1、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专业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2、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为:面授60学时,自学课60学时,学员必须修满60学时的面授课才能参加继续教育考试。
3、增项专业继续教育学是为:自学课程30学时,撰写自学课程报告。
4、参加继续教育合格后将颁发住建部统一印制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5、二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下:
a、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b、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c、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d、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
2016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
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为了贯彻和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其熟悉国家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执业师的法律法规意识,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建设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先进理论、先进方法,进一步提高二级注册建造师的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建造师继续教育领导组负责全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政策制定、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五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委托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承办。建造师继续教育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
三、培训机构: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公布的培训单位。
四、培训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五、培训对象: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73号)规定,下列二级建造师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1、我省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2、所有逾期(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3、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六、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
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期(三年)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我省实行按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每一年度培训40学时课程,其中综合科目20学时,专业科目20学时,三年合计完成继续教育120学时。
2012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培训课程,综合科目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专业科目《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其他四个专业综合科目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专业科目采用选用教材。
七、培训学习形式及证书发放:继续教育培训采用集中面授和撰写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经测试合格后颁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并做本次继续教育培训纪录。
关于您问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是需要到您报名的指定机构去领取,拿到继续教育证书后,进行注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