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报停是供热公司规定还是国家规定

2024年11月17日 19:4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暖气报停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是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般叫供热管理办法或者条例。

一、暖气报停需要哪些手续:

1、一般要在供暖开始前一个月左右办理好,因为供热公司要提前部署和预测。

2、供热交费卡,身份证,房产证。

二、已经报停的暖气在供暖期间可以办理开通

可以。要交上后期取暖费,只要是分户控制的用户,报停后想要重新恢复供暖,只需工人重新打开阀门即可。

三、房屋供暖报停问题

法律依据是没有的,不过供热商都是根据天津市供热条例来执行的。自2017-2018采暖季起,为方便用户办理报停,供热商对用户报停流程做了进一步优化与修订。

明确一是对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用户,在用户提出报停申请后,工作人员立即对收费系统进行调整,报停当场处结,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用户从递申请到报停业务办理完毕的等待时间,让用户办理业务更加快捷也更加放心。

二是如果用户当年报停,次年未交费,未办理报停手续的视为延续报停,进一步方便了有连续多年报停需求的用户。

扩展资料:

我国暖气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标准号:GB / T 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室内温度为16摄氏度到24摄氏度。

钢制暖气热水采暖系统的使用注意事项

所有钢制散热器在使用不当时会出现腐蚀问题。其腐蚀的根源主要是系统不封闭,不断有氧气的加入,可以说水中的氧气是腐蚀的主要原因。系统在第一次注水时带入的氧气,一部分在加热过程中从水中分离出来(氧气在水中的溶解度与温度成反比),通过放气阀排出系统。

剩余的小部分氧气会在很短时间内通过腐蚀反应消耗掉。假如系统中没有新鲜水也就是新鲜氧气的不断进入,那么腐蚀反应便不再进行。

假如系统中不断有新鲜水加入,那么腐蚀就不会终止,一段时间后,壁面被腐蚀穿孔,出现漏水。系统失水,新鲜水不断注入,氧气不断带入,腐蚀不断进行,形成恶性循环。

明确了原因,解决问题也比较容易,只要能控制水质,保证系统没有新鲜氧气的加入,腐蚀就自然终止了。具体措施是:

(1)控制水质,对于小于100℃的热水供暖系统应达到(根据国际GBJ19-87/2001之规定):PH 值(20℃时) 8.5~10O2 0.1 mg/l 最重要!!!以上参数必须长期得到保证,第一次注水的含氧量不受此限制。

(2)采用定压封闭系统,选用带隔膜的定压膨胀水箱防止空气通过水箱渗入系统(注:国内有些声称为定压闭式系统,实际是开式系统)。

(3)控制漏水(年漏水率<5%),避免放水和补水。杜绝夏天放水,冬天再灌新鲜水的不良习惯。非采暖季节应满水养护,不允许采暖系统内部分积水,部分是空气,系统中的定压及补水设备不允许关闭。

(4)避免不带阻氧层的塑料管用作地板采暖并与散热器供暖系统混合使用。因为氧气能够通过普通塑料管渗透(Diffusion)入系统中。德国工业标准DIN 4726规定假如塑料管的氧气渗透率大于0.1毫克/(升·天),整个系统(包括管道及接头)必须采用不锈钢,或铜作材料。

(5)在每组立管上设有可截止的管道平衡阀。万一某处出现问题,需要放水,也只需局部放水,不影响其它管道及用户。问题处理完了后,须将系统内的水补满。

(6)假如系统漏水量较大,则应在系统中加入除氧设备或添加合适的防腐药(如YZ-101防腐阻垢剂,森德公司工程服务部或售后服务部可以提供相应的咨询)。做到了以上几点,供暖系统就不会有腐蚀,系统运行安全可靠,自控系统就能正常工作,系统的寿命将超过25年。

即使是暖气不怕腐蚀,系统能做做到以上注意事项,也是有利无弊的,有利于保护系统的管道和其他部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暖气

网友(2):

这个是一般都是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例如保定市:

根据《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热源单位、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当年供热开始之日起6个月前向当地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进行回复。

经批准停业、歇业的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的热用户、热费以及设施管护等事宜做出妥善安排,并在当年供热开始之日起3个月前与承接的供热单位完成供热设施及技术档案、用户资料、热费等事项的交接工作,同时书面告知供热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对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以及被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的,当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组织其他供热单位临时接管。热源单位、供热单位擅自停业、歇业、弃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扩展资料

《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恢复用热的,应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供热单位应采取措施满足符合报停条件用户的暂停供热或恢复用热要求。

第四十六条 对具备停热条件的热用户申请暂停供热的,可收取按面积计费总热费的20%,恢复用热时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参考资料: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供热用热管理办法



网友(3):

暖气报停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是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般叫供热管理办法或者条例。
应答时间:2020-11-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网友(4):

暖气报停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是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般叫供热管理办法或者条例

一、暖气报停需要哪些手续:

1、一般要在供暖开始前一个月左右办理好,因为供热公司要提前部署和预测。

2、供热交费卡,身份证,房产证。

二、已经报停的暖气在供暖期间可以办理开通吗?

可以。要交上后期取暖费,只要是分户控制的用户,报停后想要重新恢复供暖,只需工人重新

打开阀门即可。

三、房屋供暖报停问题

法律依据是没有的,不过供热商都是根据天津市供热条例来执行的。自2017-2018采暖季起,

为方便用户办理报停,供热商对用户报停流程做了进一步优化与修订,明确一是对具备分户控

制条件的用户,在用户提出报停申请后,工作人员立即对收费系统进行调整,报停当场处结,

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用户从递交申请到报停业务办理完毕的等待时间,让用户办理业务更

加快捷也更加放心。二是如果用户当年报停,次年未交费,未办理报停手续的视为延续报停,

进一步方便了有连续多年报停需求的用户。

网友(5):

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一般叫供热管理办法或者条例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