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士兵退出现役的请示

2024-10-31 1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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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最近,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通知,对今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的安置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今冬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要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大政府调控力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采取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办法,确保年度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所有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要积极安置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根据当年退役士兵总量、单位职工人数、经济效益和用工需求等,科学合理地制定安置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确保城镇安置对象第一次就业。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对不执行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和拒绝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或依法予以处罚。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扩大“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安置办法的适用范围,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对用工素质的要求。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中未被录用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当地政府发给经济补助金自谋职业或在剩余计划指标内安置就业。对完成安置任务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经批准可以按一定标准支付有偿转移资金。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对立功受奖人员、伤病残士兵和高级士官以及在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置时要给予特殊照顾。对安置任务重、难度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可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适当扩大易地安置的范围。在易地安置退役士兵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指出,要实行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或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就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并允许其享受当地促进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待遇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操作办法由税务总局另行规定。所有接收退役士兵就业的用人单位,都要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确保退役士兵失业、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得到接续。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退役士兵的各项保险费用。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国家规定的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与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缴纳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政治思想、知识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择业就业的竞争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镇退役士兵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各级教育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可接受政府的委托,对退役士兵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通知最后强调,要大力培训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这既是部队建设的需要,也是改变农村人才缺乏状况、促进农村发展的需要。要继续按照《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退役士兵掌握现代农业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基层政权和组织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给予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和监督管理。根据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可有计划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中的优秀专业人才到西部地区安家落户。

网友(2):

关于XXX等X名同志退出现役的请求

XXXXX:
经个人申请、连队党支部研究决定,建议XX名同志退出现役。
一、三期士官退出现役的X人:
XX班班长XXX
二、二期士官退出现役的X人:
XX班班长XXX
三、一期士官退出现役的X人:
XX班班长XXX
XX班战士XXX
四、义务兵退出现役的XX人
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