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但这是就一般税种而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因此,具体到印花税,纳税人多贴了印花税票多缴了税款,税务机关是不予退税的。当地税务机关的答复是有依据的,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