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算不算霸王条款?

2024年12月04日 23:3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哥们,这个不是霸王条款,另外说明一下,让你转租要么不让你走,是不对的,违约了就出违约金走人,跟别的犯不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退租,但是不必要书面的,他的合同应该是自己弄的吧!~通常正规的合同会写出退租提前说明,但是违约金还是要给的,同样的如果业主违约一样要赔偿,所有的条例都是相对的,不会是针对单方的!~本来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就是说明签1年吧,毕竟大多数人不喜欢短租,嫌麻烦!~

网友(2):

霸王条款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特点。相对人虽没有参与合同的制订,但对合同的内容只能表示概括的同意或拒绝,而不能修改、变更合同的内容。

因此,你这种情况明显不属于霸王条款。

网友(3):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协议结果,只要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系有效的。所谓的霸王条款指严重剥夺一方合法权利,减轻或免除一方法律责任的条款,比较典型的就是人身损害赔偿免责条款及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此类条款是无效的。
就本案而言,租赁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及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程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等,没有导致双方权益的严重不平等,而且上述条款出自双方的真实意思,因此它不是霸王条款。

网友(4):

因为是统一的格式条款,如果对当中的某些条款接受不了你们可以在补充条款中另外约定,那些条款就没有用了,按补充的为准!
既然合同约定了提前一个月通知,说明通知了你到时不租了即使没有另外找到租客也不必付违约金!最好是双方好好沟通,争取找到合适的续租人,可以到中介公司挂牌帮忙登记出租,价格租高点让房东付点中介费就可以了。实在不行一定要让你付违约金你可以拿着合同到消费者协会帮忙解决!

网友(5):

属于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