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多人,但不能超过普通合伙人的数量。
有限合伙企业应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于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至多49个。这个范围就是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如果该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由该合伙人行为没有违反合伙企业法;如果该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则该合伙人的行为违反了合伙企业法。
如果该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无论其是否受托执行合伙事务,其利用本企业设备为他人担保,如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则该合伙人行为违反合伙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