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里针对房款分割部分,因为没有登记离婚,没有取得离婚证,因而是无效的。如果一方拿着离婚协议去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按照离婚协议上约定的房款判给一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不支持,离婚协议虽然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但是在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前提下才能产生效力,双方婚姻关系没有解除仅凭协议起诉,法院没有支持的依据。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协议离婚中必须要做出的法律文书,当然具体该如何确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完全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但却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的话该协议就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
如果协议有公证是可以按照协议判决,正常情况是房产婚前是个人的,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的,这个婚外增值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产权还是婚前一方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对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
通常来讲,离婚协议当中一般既有对财产关系的调整又有对人身关系的调整,而往往离婚协议是在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签字的情况下,此时我们就认为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