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计算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一,布匹含增值税价格为28000元,销项税额:
28000元÷(1+17%)×17%=4068.38元
第二,进项税额:3807.51元
26000÷(1+17%)×17%=3777.78员
300÷(1+11%)×11%=29.73元
应纳增值税:4068.78-3807.51=261.27元
那么,税务部门认为你的税负低了,实际上是你将加工转变为了生产产品,从你的介绍来分析,棉纱实际上是由客户委托你代购,或者是由客户直接购买棉纱委托你加工,至于棉纱款正么走账,实际上你就是加工,如果单从加工上来计算,你的税负并不低。
销项税额:2000÷(1+17%)×17%=290.60元
进项税额:300÷(1+11%)×11%=29.73元
应纳增值税:290.60-29.73元=260.87元
税负为:260.87÷[2000÷(1+17%)]×100%=15.26%
一、含税价包含的是增值税即零售价,部分征收消费税的货物除了增值税也包含了消费税,但不包括价外费用,如包装,装卸费等,销售商开具的普通发票上的金额即为含税价。
具体公式是含税价=出厂价×(1+16%)
二、在外贸出口中,出口含税价=采购成本-退税收入,而其中的 退税收入=采购成本÷(1+增值税税率)×出口退税率。
注意:1.增值税一般都是16%,出口退税率要去查询退税表的。
2.查询数据一定要准确,否则算出来的价格也是不准的,会造成不小的损失呢。
简单说就是这样 更难复杂的一两句说不清楚 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