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半,现在离职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入职时工资6500,请问能得到多少补偿金?

2025年03月12日 12:3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入职超过一年没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所以没合同的双倍工资已经没有了
单位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友(2):

首先,你要清楚自己是被辞退还是主动辞职。辞退是否有证据,合同未签,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在这里工作3年多。如果是自己辞职,没有补偿,最多就是你有证据证明没有签合同,有一定的补偿。如果你是被辞退,那么就是3个半月工资补偿,再加上未签合同的补偿!

网友(3):

个人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
但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友(4):

前提: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补偿标准:公式:n+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网友(5):

如果是你自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辞职的,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满三年半不满四年的工龄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八个月工资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