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骑摩托车被小车撞,对方有全险,朋友要求对方车主赔偿一点其他费用,但是车主不肯。

2024年11月18日 08:27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首先,对方车主没有垫付医疗费的义务,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书是划分你朋友和对方的责任,作为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依据,保险公司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赔偿。所以签字不是代表结案,如果你朋友对交警的责任划分有异议的话,可以先不签字。
其次,对方车主是全险,那就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先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车主补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这样的: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二)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实践中,判断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主要是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的比例。
第三,对方提不提车都不影响理赔,如果双发达成和解,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前对方就可以提车,即使没达成和解到期后交警还是会把车还给车主。
还有一个就是,这种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般不会涉及到财产保全,因为你朋友想要主张赔偿的金额也不是很大,法院会认为没有保全的必要。
建议你朋友现在住院花费的票据都保存好,到时候再找保险公司和车主,如果协商不成的,再向法院起诉把。

网友(2):

对方有全险,但对方是不是全责呢?签了认定书就是结案。但赔偿是从伤者出院治疗终结才开始的,所以一天不出院,保险公司一天都不赔偿,对方可以垫付也可以不垫付。车辆扣押是为调查取证不是财产抵押,只要车辆鉴定结束对方就可以提车了。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对方只要向法院交纳你申请的保证金还是可以把车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