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手续费返还需要交增值税,但是申报的时候写哪儿?

2024年12月03日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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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后,税务机关会按年度支付企业手续费,因为《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六条第(六)款的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因此,该手续费收入应当计入企业的收入。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对于企业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毫无疑问的,同时,对于用于该项代扣代缴工作的支出,也可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中扣除。

扩展资料

1、根据2018年9月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故,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按照新的规定应计入“其他收益”会计科目。

2、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属于财税〔2016〕36号规定的现代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应缴纳增值税。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其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是包含手续费返还收入的,具体可参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法

网友(2):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现行相关规定并未明确是否计缴增值税,但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上不尽一致。若当地税务机关有计缴增值税的文件规定的,则应先依照文件要求计缴相应增值税(并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否则,只需作为收入事项计缴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扩展资料

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

(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

(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

(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网友(3):

纳税人代扣代缴个税收到的手续费返还,用于奖励财务人员个人的,不用缴纳税款。如果作为公司收入,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费。相关政策参考以下文件。

关于个人取得该笔手续费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应该说,上述两个规定已经足以说明对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也应仅指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相关人员按规定所取得的扣缴手续费,而如果公司将此款项作为奖金或者集体福利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

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二、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网友(4):

纳税人代扣代缴个税收到的手续费返还,用于奖励财务人员个人的,不用缴纳税款。如果作为公司收入,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费。相关政策参考以下文件。
关于个人取得该笔手续费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应该说,上述两个规定已经足以说明对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也应仅指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相关人员按规定所取得的扣缴手续费,而如果公司将此款项作为奖金或者集体福利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网友(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现行相关规定并未明确是否计缴增值税,但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上不尽一致。若当地税务机关有计缴增值税的文件规定的,则应先依照文件要求计缴相应增值税(并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否则,只需作为收入事项计缴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