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情况下定金很难退还,不过依旧可以尝试一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