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增项,不要求继续教育情况。二级建造师报考增项特别注意事项: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注册二级临时建造师;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未注册,进行初始注册者需申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方可注册。
二级建造师接受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二级建造师和二级临时建造师续期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重要条件之一,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期内需要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参加培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以保证教学质量。培训考试合格的将颁发《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对违反规定及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将不予颁发《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