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惩戒和社会对违法犯罪的惩罚是不同的,教育的惩戒应该首先是教育,其次是处罚。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体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学生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即使他犯了错,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所以,适当的体罚有利于学生成长
作为学校或是教师,负有社会给予的管理学生的职能,这个职能之一就是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的处理。这个处理涉及如何进行处罚的问题,处罚进行得合理合法,就不应属于体罚范围,相反,这样的处理方式还应提倡,并以法律的形式认可。对于体罚学生的做法,中国目前还缺乏法律方面的具体的规定和制裁,普通的体罚行为够不上违法,更谈不上犯罪。
教育不能靠体罚,但体罚对教育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适当的体罚能让学生体会到 为自己的违纪违规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让他们知道不是什么事都可以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