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理赔时,需要开意外事故证明,但是我是因为被自行车撞到,需要到哪里开具证明?

2025年03月22日 02:3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您就去派出所那看能不能复印一份出警证明,或者您在医院的门诊手册上有些被车撞倒就可以,这就是意外事故证明。如果您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以填一份委托申请书,委托他人帮您办理,受托人需要带本人的身份证件。

网友(2):

首先看你意外险的合同,属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有第三者出现这种情况,应当先找第三者索赔,第三者拒绝赔付或不在时可以找保险公司代为理赔,然后由保险公司去找第三者。

网友(3):

如果是别人撞的你,就不用麻烦了,一切费用由撞你的人承担,意外险是不赔的。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受伤,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即可。

网友(4):

如果是已经报警公安机关,可以到公安机关开具意外事故证明。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险种之一,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疏忽等给第三方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或依惯例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两千零六年三月机关颁布了相关法律规定里,规定境内机动车实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并将投保此险作为机动车上牌年检的必要条件,并在车辆前档张贴保险标志,交通警察有权检查。另外保险企业商业性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自愿保险,可以给车主提供更大更全面的保障,可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保障,受到广大车主的欢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网友(5):

农村的在村上开证明,城镇的去居委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