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已经论证通过了的悬挑脚手架方案,市质监站不允许。怎么办

2024年11月14日 14:3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悬挑架体高度不宜超过20米,JGJ130-2011里有这段话。悬挑架体高度20米及以上的,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质[2009]87#文规定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同时,落地架体高度超过50米的也应经过专家论证。看规范或规范性文件不能只看字面,要领会精神,规范或文件来源于过去的教训,悬挑高度为六十多米确实罕见缺少经验。近三年来,(本地三十来层房屋居多)我作为专家组成员论证过的悬挑没超过23米高,就此问题,出于好奇计算过32米的,根据市场的钢管、扣件、工字钢、锚环、连墙件的质量及主体混凝土能达到的强度,计算结果确实存在危险。我个人认为:①迫于近来全国严峻的安全形势,市质监站的看法是严谨的,虽然规范、文件规定没有明文高度限制;②安全第一,慎之又慎,不可冒险,宜偏保守;③请求省一级的专家组再次论证为妥。

网友(2):

他说通不过.他应把专家资格证去掉才行

网友(3):

通过舆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