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拿出证据,被告不承认。该由谁出钱鉴定?

原告拿出证据,被告不承认。该由谁出钱鉴定?
2024年11月15日 19:3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对于证据真伪的鉴定,由提出证据的一方先行支付,待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负担。
  2、证据真伪的证明责任属于证据的提出者,被告没有对证据的证明责任;即原告对于自己提出的证据,有责任证明其真实性。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证明的,可以申请鉴定,故原告应当垫付鉴定费用。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网友(2):

原告先出钱鉴定,结果出来,属谁的过错,由谁支付,假如你的证明证明是由被告写给你的证明或其它证据,他不承认要通过鉴定后,鉴定出来不被告所说的,就由被告出钱,但双方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判决。

网友(3):

谁主张,谁先预交鉴定费,当然,如果被告同意预交也可以。但鉴定结果对谁不利,就决定该鉴定费用由谁承当。
比如,相邻纠纷中,原告申请鉴定房屋造成漏水的原因,原告预交了鉴定费,鉴定结果为,原告房屋占大部份责任,被告房屋占部分责任,那么,法院就会根据该鉴定结果对鉴定费进行认定分摊。

网友(4):

可以做为证据,但不能做为定案的依据。需要其他证据支持

网友(5):

鉴定可以由法院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