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立论陈 词
人要用”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是一种负责的用人态度。疑人是主观的东西,人才却是客观存在的。如果稍有怀疑就不任用必然会导谢谢主席,谢谢对方辩友!大
家好!我是反方一辩!我方今天的观点是:疑人也用,用人也疑。“疑”是一种评判和监督的态度;“用”是任用。“疑人也用”就是在其人格能力还不确定的情况下本着负责的态度大胆选拔使用人才;“用人也疑”就是任用人才也要“疑”问在先,更好的了解把握人才并给予适当监督制约判断人可用与否的标准是他的知识,能力是否是我们所需;而疑的标准是以发展的眼光来看人才是否适应发展的要求。我方依据以下几点认为疑人也用,用人也疑:
第一,疑人也用对于用人方而言,这是广纳人才之举。众所周知,知识经济时代,世界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要想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就必须依靠人才来维持和培育竞争力,“疑
致人才的流失。现实中我们当然不能只通过短暂的接触就相信他人,所以存在怀疑是正常的,也是必然的。用是目的,疑是手段。 第二,疑人也用对于被用方而言,这无疑给了他们展现自我的平台和发展自我的契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如果我们对待人才有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度,容人才之所长,容人才之所短,容人才之所疑,那么就会有跟多人有机会展现自我的独特才能,给他们以提升自我,发展自我的空间,这既有利于个人的发展又于利于整个社会人才的良性循环。
第三“用人也疑”中的疑,它体现着用人的一种完善监督机制。用人也疑是管理中必需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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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机制。在管理中,既要有激励机制,又要有监督制约的机制,这是管理不可或缺的“两个轮子”。没有监督机制的管理,名为“放手”,实为“放羊”。对任何人来说,没有监督制约机制,就等于没有有效的管理,“用人要疑”,是稳定大局、防微杜渐之举。这里的疑,并不是常规的盯梢、暗查、跟踪之举措,而是针对各部门、各工种的不同,估计会出现什么问题,据此制定一系列的相互制约的规章制度,这种监督检查,既有预期的防范,更有对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从这个意义来说,弥补了“用人不疑”中的放任自流任其专干的弊病。而“用人要疑”则是放中有管,在放和管中寻求最佳的适应度,使企业管理中的激励机制与监督制约机制和谐运转,并行不悖。当然,“用人也疑”并不是说对人才乱猜疑,没
有半点信任,而是说在用人上,只有采取“疑”的态度,同时对其给予更多的关注,对他的的品格和能力给予即时的了解和把握,做到正确的用人,“疑”在事前、“疑”在明处、“疑”得稳定、“疑”得公平、“疑”得有效。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疑人也用用人也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