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200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海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的统一部署,海关总署将组织实施全国海关2007年度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70年10月14日至 1988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八)其它条件。
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应在毕业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凡有此要求以及明确要求要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的,报考者应于工作报到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还应符合人民警察录用的程序、条件和授衔年龄等有关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现属高校在读学生但非2007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为公务员且未满与所在机关签订的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纳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2005年度、2006年度中央机关招考时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07年度各海关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国海关200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在《大学生》杂志2006年增刊上刊登,也可在 10月12日后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事部网站(http://www.mop.gov.cn)
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http://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有关报考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址是中国海关考录网(http://kaolu.customs.gov.cn)。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 2006年10月14日00:00至 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中国海关考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中国海关200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络报名须知》,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中国海关考录网下载、打印。
2、查询报考申请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 2006年10月16日至 10月26日期间登录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申请审查。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注:根据报名和审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在最后两天即23日、24日报名的考生若未通过审查,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更改报名志愿。)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人员,请于 2006年10月30日8:00后登录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报名序号,并自行生成、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网上确认。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 2006年10月31日9:00至 11月6日16:00在人事部网站或所在考区公务员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 -2厘米,高度2 -3厘米,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区公务员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北京等26个省(区、市)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人和咨询电话可在人事部网站或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
2、现场确认。在海南、贵州、西藏、甘肃、青海等5个省(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 2006年11月3日-4日9:00-16:00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缴费,现场报名确认地点请于 2006年10月30日至 11月4日在人事部网站或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
现场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交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一定要写清报名序号)、缴纳有关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同上)办理减免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 2006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或所在考区公务员考试机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所在考区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 2006年11月25日一天。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6年12月底登录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考试
各招考单位将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招考职位上没有人员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或者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时,可以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将通过人事部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公布。
面试和专业考试的时间由招考单位确定。考生也可登录人事部和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考单位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通过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将参加由招考单位组织的体检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将在人事部网站公示。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三日
海关报考条件流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海关报关员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未取得报关员资格,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5.已经取得有效报关员资格的。
二、网上预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1、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每年6月份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2、考生报名前应先登录资格考试网,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信息将自动转入报名信息中,有关信息一经 提交,即不得再行更改!因此考生务必准确、如实填写,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将导致报名失败!
3、考生应当在规定的预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选定考区和报考海关,输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并签署本人承诺。
考生报名前,应当仔细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
4、考生提交报名表信息后,可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证。
5、考生应当准备三张本人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贴照片处、报名表右下角、以及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在报名确认时向海关提交!
考生照片要求:
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证件照,小2寸(48MM*33MM),蓝色背景,无边框;照片为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带眼镜的应佩戴眼镜;所有照片均应以同一底片冲印!拒收一次成像、翻拍或者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报名
1、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每年7月份。
2、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材料、证件,到选定的报名地海关现场确认报名手续!
a《报关员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加贴照片2张);
b准考证主证(加贴照片1张,为小二寸);
c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注意事项:
1、按照本公告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署日期,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2、考生报名时,应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90元。
3、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4、提供虚假信息的,报名无效!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全国海关公务员,应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考简章中列明的相应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向招录海关咨询,以招录海关解释为准。
二、全国海关招录职位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同时具备与该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除招考简章中特殊说明外,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应以应届学历及该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应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及该学历对应专业报考。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合格,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四、报考海关缉私警察职位(已在招考简章中注明,请各位考生注意区分)的人员还应符合《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的标准和条件;报考其他注明“适用体检特殊标准”职位的人员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报考人员身体条件以参加体检时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机构给出。
五、关于填报报名信息的要求:
(一)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请先向毕业院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是否具有派遣资格,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名时应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报名时将影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提交报考海关。
(三)学习经历请从高中阶段填起,应注明:起止年月(年月应能前后衔接、没有断档)、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规范称谓为准)、研究方向(填写规范简称,本科可以不填此项)、学历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详细填写,如“管理学硕士”、“法学学士”等)、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等7项内容。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专长、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兼职实习经历、德才表现等内容。
(四)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年月应能前后衔接、没有断档)、工作单位、机构隶属、职务、主要工作职责等5项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应至少注明:起止年月(年月应能前后衔接、没有断档)、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等5项内容。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经验积累、德才表现等内容。
(五) 奖惩情况应至少注明:曾获得奖惩的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3项内容。只能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没有书面依据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
未说明受处分情况的,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处分。
(六)各类报考人员应注明最高学历阶段的主要专业课名称及成绩(或等次)。
(七)家庭成员应至少注明:姓名、关系、所在单位、职务等4项内容,如有个别信息不便填写,应作出相关解释。直系亲属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应不能遗漏。
如未按上述各项要求填报,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六、全国海关谨提醒报考人员慎重填报有关信息。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所有填报、修改报考信息的历史记录,均可在系统内予以查证,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招录海关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或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查看职位报名进展,慎重选择报考海关和职位。
七、招录期间,各招录海关将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有关考录工作的通知(点击首页“公务员”栏目进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八、其他报考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指南以及相关通知为准。
九、考录工作期间,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信息。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相关结果请报考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