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中妈妈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究竟做错了吗?

2024年11月16日 05:3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唐山大地震》中母亲最终选择救了弟弟,但姐姐却奇迹生还,后被解放军收养,32年后家人意外重逢,心中的裂痕等待他们去修补的悲感情节,再一次勾起了当代人们对那一段惨痛灾难的回忆。为什么母亲元妮选择救儿子方达而不是女儿方登呢?手心手背都是肉?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伤害女儿的举动呢?

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方登从小就比方达要活泼健康,身为一个母亲,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照顾体弱多病的儿子已经成为了她的一种习惯。

所以在丈夫已经死去,两个孩子被压楼板两边,只能自己一人救助这种二选一的情况下,选择儿子已经是她的本能习惯。

其次,唐山大地震是1976年发生的事情,当时社会的传统观念仍然是要传宗接代,家里的根能够传下去。

在丈夫方大强已经死去的情况下,方家的这一脉只能由儿子方登继续传下去,作为一个传统女性,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儿子也许是她的责任和义务。

否则,在地震结束以后,如何面对丈夫家亲友的指责和对于自己丈夫的愧疚,也许是元妮不愿意面对的事情。

最后,人其实也算是一种动物,在某些危机情况下,会凭借本能做出一些决定,以做到利益最大化,元妮的选择或许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的本能。

但是说到底,绝大部分的母亲都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在地震以后的几十年里,母亲元妮被自己的愧疚之情所折磨,才有多少年后的愧疚一跪,但是这么多年的伤痛又如何能够弥补了。

网友(2):

妈妈救孩子没有错,有错也是错在只能救一个。

1.儿子女儿都是妈妈的孩子,牺牲谁,她都是最难过的。时间紧迫,如果不做选择,那就是都得死。我相信,如果当时有第三个选择是用她自己的命去换孩子,她会毫不犹豫。所以,首先不要怀疑母爱的伟大。

2.无奈的选择。生死选择是最折磨人的,选择救谁,就是选择不救谁,直白点说就是选择让她死,把生的机会让出来。这也是后来母亲得知女儿还活着后,见面那一刻的那一跪,也不足以表达作为母亲的愧疚,仿佛是自己害死了女儿般痛苦。长大后的女儿不能原谅母亲的选择的心结。可是换了任何人也不会有更好的选择。

3.天灾面前,逝去的人反而是解脱了,活着的人才是最痛苦的。这也是为什么母亲不愿意搬离原来的房子的原因,亲人死了,她的思念也成了执念。她要为活着的儿子继续活着,也要为死去的丈夫继续活着。当女儿出现时,母亲仿佛被救赎般声泪俱下,为了当初没能选择女儿,可这又不能解释什么,她只会自责不能两个都救。

4.当时,救援的人问妈妈选择救谁时,女儿是听得见的,她觉得是妈妈抛弃了她。如果当时是女儿被问选择救你还是弟弟,相信她也会选择救弟弟的。虽然她年龄也小,可是弟弟更小啊。这种被迫成长,就是在这种非常条件下的不得已,虽然痛苦却是刻骨铭心。

人生即选择,无论结果怎样都要坚强面对。如果选择救了女儿,儿子是否有可能还会幸运的活下来呢?不一定,弟弟年纪小,他的承受力可能不如姐姐,有可能挨不到最后。所以,母亲的选择可能是最有把握的。

网友(3):

决定没有对错,只是迫于无奈。现在虽说男女平等,可实际上大多数还是喜欢儿子比女儿多一些,毕竟儿子才是传宗接代的象征,儿子才是家里的香火。在女儿跟儿子有困难的时候,大都会选择儿子吧。而且在地震中母亲已经失去了丈夫,她不能再失去这个家唯一的根,丈夫在世上唯一的后。我自己也有弟弟,我妈平常都特别疼我弟弟,所以这位母亲的做法我是可以理解的,两个选一个,这样的选择太残忍了。


母亲爱孩子肯定大于爱自己。每一个当母亲的都不会说爱自己比爱孩子多,不管女儿还是儿子,她都是爱的,只不过可能会更爱儿子多一些。在地震中她可以救女儿的,可最后她却选择了救儿子,当亲眼看到女儿死在自己面前,她内心肯定也是十分悲痛的。最让人伤心的事莫过于中年丧子了。



母亲选择女儿死亡,内心也有愧疚。孩子对每个母亲来说都是心肝宝贝,都是怀胎十月生下的,都是有感情的。当孩子面对危险的时候,她恨不得那个人是自己,可事实不能改变,她只能忍痛做出选择。让一个母亲亲眼看着孩子死在自己面前,这是多么残忍的事,任凭任何一个母亲都接受不了的。虽然她跟儿子活下来了,她心里肯定对女儿有愧疚,可是没办法,她还要把儿子养大。


活着对她来说就是一种煎熬,她永远不会忘女儿最后的脸庞,表面看不出,她内心肯定也是痛苦的。

网友(4):

    我觉着当时那种情景,只能选择一个。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会被另外一个埋怨。这是事实。如果可以选择,我想母亲一定会选择自己的死亡换来两个孩子的生存,但生活就是生活,没有如果,所以说深深理解这位母亲的无奈和心疼

有很多人说妈妈重男轻女,在影片中姐姐要吃柿子,弟弟也要吃,但是妈妈对姐姐说让给弟弟,我看到这一幕我也觉得她重男轻女,但是现在我也有一儿一女,老大是儿子,老二是女儿,我会教导我儿子事事让着妹妹,妹妹小,这不是重男轻女,只是觉得大点的应该让着点小的。在生死面前,哪还有重男轻女,俩个孩子都是自己生的,自己养的,感情一样深,如果不是迫于无奈,妈妈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当时的情境下,儿子的那一头发出了声音,用微弱的声音跟妈妈说救我,设想一个母亲,在几乎绝望的心情下听到孩子的呼救,这是多大的希望。人心总归是肉做的,何况是孩子的母亲。孩子的求助直击她脆弱的内心。就像小时候你哭你闹,妈妈会忍不住为你妥协一样。在危急时刻,这种声音被无限放大,在母亲听来,那可能是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心里的天平一下子倾斜,为了那个生命特征更加明显的孩子,为了那个用求救声让她冷静选择的孩子。

   我看很多人把她救儿子归结于重男轻女还有什么香火继承上的理由是因为两孩子吃西红柿那个场景的原因。的确母亲确实偏爱儿子,就像父亲家里偏爱女儿一样,再一个小的永远是被宠的最多的,无论姐弟还是哥妹,既然大家都认为重男轻女是不对的,那就让父辈或者爷爷辈这个思想只实现在我们

网友(5):

 电影《唐山大地震》是根据张翎的小说《余震》改编而成,由导演冯小刚执导。 影片描述唐山大地震中,一位母亲只能就姐弟其中之一,必须做出艰难选择,母亲最终选择救了年小体弱的弟弟,扔下了姐姐,但是姐姐却奇迹般的生还,32年之后家人意外重逢悲喜交加。妈妈选择救儿子没有救女儿,究竟做错了么?

  重男轻女是社会一种男女不平等的观念,重视男性的权利和利益,而把女性定性为男性的附属,并限制她们发展个人才能的机会和人身自由。这种观念常见于父权社会,常伴随着男尊女卑和性别分工的观念出现。重男轻女的观念也会影响父母对生男生女的意愿。至今,还有许多落后城市乡镇农村有着重男轻女的思想。

  在影片中,两个孩子都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在危急存亡的关头,只能选择救一个,母亲想必也是不知所措,在做出最终决定的时候,也一定心如刀绞。最后选择救了男孩放弃了女孩,这和在中国家庭中常见的问题一样,妈妈和妻子女朋友掉水里救哪个,男人们两头难,不过现如今专门出了一项法律,从法律角度来看得救妈妈。

至于先救男孩还是女孩的法律还没有颁发,妈妈到底做错了吗?从母亲角度来说,两个孩子都是自己亲生的,能救的话一定牺牲自己也都要救下来,父亲已经为了救孩子而牺牲了,如果自己也牺牲了,留下两个孩子该怎么办?于是母亲可能也是被重男轻女思想所束缚,为了方家的香火,救了弟弟。不管救哪个,只能选择救一个,所以救了弟弟没有做错,好在姐姐并没有在那场大地震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