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公车改革明确提出,取消副部级以下人员的专车配备,也就是说你们的市委书记、市长、县委书记、县长都不能配备专车了,仅仅只能保留少量机要通信的车辆。那么作为副处级干部,私自配备专车,就属于顶风作案,是违纪行为(不是违法)。但违纪行为已经很严重了,一旦被市县纪委查处,仕途不用再想了。
是违纪行为。
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