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罚款20至200元。至于公交车的“超载”问题有其特殊性,现阶段超载的处罚对象是不含公交车的,但有限速规定。因为客流的随机性复杂性(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客流控制),公交车定义超载难度非常大,也不切实际。所以技术上只有如下规定:核定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每 0.125㎡核定站立乘客1人;双层客车的上层及其他客车不核定站立人数。
罚款50元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