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法律性。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第二,社会性。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第三,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具有意志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所支配。反应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只要合法,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
(3)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4)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