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到当事人店里闹事,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造成的民事损失,依法也应给予赔偿。
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你好:你要把问题反映到管区派出所、包括证据,如派出所处理达不到您的想法。才能民事起诉:谢谢
当时怎么不 阻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