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国家和省规定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证明;
4、职工《居民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
5、医疗机构原始病历、检查报告、出院记录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事故伤害情况说明和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与伤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7、用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供考勤记录(盖章);受伤职工亲属申请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受伤职工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供组织证明;
8、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对照及复印件):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单位作息时间证明、职工上下班路线图(地图复印件上注明起点、终点、事故地点)、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事故发生的相关材料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抢救证明和死亡证明;
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⑥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⑦借用人员需提供双方用人单位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材料、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⑧其它特殊情况,需提供能够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认定工伤相关的其他材料。
(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申张正义团队为你解答
一、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办条件
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四、办事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
五、办理期限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到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理,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等。
律师解答: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如果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一个月内没有提出申请,那么劳动者可在一年的期限内提出
你的病例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等这些吧!具体你可以问下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