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试用期内辞职可以当天结清工资吗?

2024-10-30 17:24:0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

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扩展资料:

(1)平等就业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

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

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

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5)享有休息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试用期



网友(2):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没有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就应该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网友(3):

辞职、辞退和自离的工资标准,2020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

网友(4):

只是规定应同时结清,没有规定为当时结清。这样如果及时可在当天,不及时过几天出正常,如果拖欠则不当了。

网友(5):

  根据劳动法试用期内辞职,只是规定应同时结清,没有规定为当时结清,只要用人单位在三天之内结清劳动者工资就是合法的。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